关于加快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2012年3月6日)

 

山亭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全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发展的平台、区域经济的增长点。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本着“规范、提效、做实”的原则,真正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快速崛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划定开发区区域范围

根据区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需要,开发区范围确定为:崇文路、北京路、新源路、抱犊崮路、北新路、上海路、西外环路、北外环路围成的区域,涉及山城街道后官庄社区、前官庄社区、柴林居委会、南郭庄居委会、南庄社区、西山腰居委会、东鲁居委会、西鲁居委会、格上居委会、桃山居委会,水泉镇朱庄村、云峰山村,桑村镇艾湖村、盘石沟村、张宝庄村等15个村居的区域。

二、明确开发区管理职能

(一)开发区范围内所有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服务;所有拟落户开发区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审核把关,报区政府审批后,签订合同,选址建设。

(二)赋予并规范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在开发区范围内将发改、经信、土地、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商务、科技、物价等区直部门的职能充分移交给开发区管委会行使。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采用见章跟章的办法,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确保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相关区直职能部门的同等权限。

(三)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实行扎口管理。各种行政事业性规费,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收取,缴区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划拨。各种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并办理入企手续。企业证照检审,要提前告知开发区管委会,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统一办理。各种行政处罚要以教育为主,注重纠正整改。

(四)开发区管委会协助执行开发区范围内国家财税有关政策,各项税收由区国税直属分局、地税直属局征收。2011年12月31以前乡镇街引荐落户开发区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以2011年为基数划入乡镇,新增部分区级与乡镇街按4:6分成。2012年1月1日以后乡镇街引荐落户开发区的企业,扣除项目落地相关费用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区级与乡镇街按5:5分成。

三、落实相关部门镇街职责

(一)开发区范围内村居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民政武装、农业生产、司法治安、信访稳定等社会工作由隶属镇街负责;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城区计生办负责。

(二)开发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分别由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配合进行拆除清理。

(三)开发区项目落地的选址测量工作由区规划分局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征地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地面附着物详查评估由工农关系办公室牵头,清理工作由涉及镇街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镇街负责。有关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协调投资方或区财政承担。

(四)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关心支持开发区发展,研究制订促进开发区发展的具体措施。公安、工商、质监、供电、消防、药监、公路等部门涉及开发区的权限,要做到能放则放、能授权则授权、能委托则委托,或明确专人派驻开发区办理业务。上级扶持项目,要优先安排在开发区或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捆绑建设。开发区工作,尤其是与上级联系、办理业务,涉及到有关部门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帮助研究解决,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强化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按照“合理布局、资本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要求,整合发展要素资源,科学编制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完善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按规划实施好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

(二)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区政府统筹考虑,由住建、交运、供电、通讯、水利等单位按照开发区统一规划组织实施。通过财政投入、向上争取、信贷融资、城市经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尽快拉开开发区路网框架,完善水、电、气管网建设,抓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优化开发区的基础条件和配套水平,提升开发区投资吸引力和项目承载功能。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主要职责,派出精干力量,拿出主要精力抓招商。建立招商信息系统,完善项目信息库和资料库。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实施专业招商、驻点招商、定点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和网上招商,确保每年签约入区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提高招商质量,把好项目入区关,重点招引大企业、大项目。入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要达到150万元/亩以上,税收贡献达到15万元/亩以上,并把科技含量、产业关联度、节能减排、环保影响作为重要标准。凡签约入区建设项目,按照合同投资额的5‰交纳建设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项目建成后退回投资方。

(三)促进项目向开发区集中。按照资源共享、利益分成的原则,支持鼓励各乡镇街招引大项目落户开发区;区直部门招商引资的项目原则上要放在开发区。对引荐落户开发区的项目,在目标考核上给予额外加分,并设立特别贡献奖。

六、加强开发区自身建设

(一)成立开发区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的领导,搞好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

(二)设立中共山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党务工作和管理权限内干部调整、考核与任(聘)免。涉及镇街的党委书记为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配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班子,选拔、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开发区。

(三)建立新型用人机制,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激励约束机制。 

 

附: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山亭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家云  区政协主席、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马宏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玉生  区政府副区长

赵传筠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光耀  区法院院长

高  峰  区检察院检察长

田传海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  勇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壮伟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桑村镇党委书记

任为哲  水泉镇党委书记

刘庆东  山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董宝玉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曰铭  区发改局局长

秦敬国  区经信局局长

刘向民  区财政局局长

董振宝  区商务局局长

丁道峰  区安监局局长

李明跃  区住建局局长

王绪刚  区规划分局局长

吕玉振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学军  区地税分局局长

时培刚  区国税局局长

程卫国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学全  区环保局局长

巩光彦  区统计局局长

彭庆辉  区计生局局长

董宏意  区司法局局长

崔长宝  区水利局局长

郑  超  区质监分局局长

王  军  区工商分局局长

姜存磊  山亭供电部主任

韩邦平  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招商和项目管理局局长

周荣薪  区工农关系办主任

邵泽恩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韩邦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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