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品牌强区战略,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全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枣政发〔2016〕1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区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基础,以驰名商标为抓手,构筑品牌培育、保护机制,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发展动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导,完善法规和制度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建设品牌强区的强大合力。
2.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以品牌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3.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通过品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优价高效供给。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拓展市场空间,提倡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4.坚持质量为先与诚信至上相结合。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面夯实产品质量基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注重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培育品牌,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5.坚持自主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注重发挥我区基础优势,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同时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研发、设计、营销及其人才团队,增强自主发展能力。鼓励自主品牌“走出去”,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
1.市场环境明显优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相关制度、标准、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2.品牌数量大幅增加。到2020年,全区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50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0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山东省著名商标16件;培育山东名牌产品7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 个。
3.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强度增长10%以上。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和一批国内一流品牌企业,培育枣庄市质量奖企业4家;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
4.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提高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重点行业前十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比重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区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二、品牌工程和专项行动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坚持更高标准引领。加强具有我区特色的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提升工程,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引领质量提升。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扩大标准市场供给。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话语权。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将研制强制性、社会公益类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食药局、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为先的理念,推进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全区大中型骨干企业,推动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标准提升和质量认证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入普及商标知识,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深化商标注册激励机制改革,加强行政指导,发挥山亭区特色品牌展览馆和基层品牌指导站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商标,打造一批山亭农产品、旅游等特色品牌,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支持企业注重品牌资产管理,加强企业在并购、资产重组中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跨区域协作,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品牌科技内涵。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技投入,采取产学研联合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支持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持续不断地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每年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品牌技术含量,提升品牌价值。(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技术研发成本。(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局牵头,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水平,有效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不断提高我区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保护水平。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对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风险预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金融等促进手段,进一步挖掘并提升知识产权核心价值,对国际专利、发明专利申请给予补助,巩固并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示范标杆。组织企业做好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积极争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食品安全示范先进县、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安全示范区,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引领企业品牌培育。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开展对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品牌经理专业培训,分批选拔优秀企业家和品牌管理人才进行培训。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加强职业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基础素质。组织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造就一支过硬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山亭工匠”,树立一批“厚道、诚信、勤劳”的“品牌山亭人”。支持品牌管理专家学者、领军人物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齐鲁首席技师、枣庄英才等。(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规范发展一批品牌服务专业机构,为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孵化中心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品牌热情。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人才培训、政策咨询、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等服务。(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旅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供给侧结构提升工程
1.打造农产品品牌。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制定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围绕“生态山亭、绿色产品”主题,打造山亭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重点围绕粮食、蔬菜、林果、食用菌、畜牧等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山亭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聚集品牌效应。规范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全面的质量可追溯体系。(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水利和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提升制造业品牌。抓好企业培育,膨胀企业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工业经济的领头雁和振兴方阵。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特色品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制造业升级,为提升制造业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区经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壮大服务业品牌。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业产品和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业品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重点围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在文化旅游、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家政物业、健康养老、快递、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区旅服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渔业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国际自主品牌。积极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推进商标海外注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引导自主品牌企业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我省在境外设立的常年展销中心、海外公共仓以及山东品牌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海外市场布局,扩大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山东品牌环球行”活动、日本大阪山东商品展、山东品牌产品中东欧展览会等品牌海外展示活动,提升山亭品牌形象。对我区品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申请、标准认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兼并和收购境外品牌等,享受促进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扶持。提升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合资合作过程中对品牌保护和管理意识,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抢注或收购。完善国际化品牌发展基础体系,提升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推进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互信、互认。(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铸造食品药品品牌。以“食安山亭”建设为引领,以安全、放心作为核心价值诉求,坚持“打、建、创”相结合,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重塑消费者信心,铸造山亭食品药品整体形象。重点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研究制定退出办法,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进行淘汰。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信用档案,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加大药品GMP、GSP实施力度,引导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区食药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水利和渔业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区域品牌。加强高端策划论证,不断提升区域品牌内涵,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充分发挥区域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及认定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等。开展质量强区工作活动,策划举办区域品牌推介高端展会、论坛,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社区、名城市发展,促进区域生产要素优化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形成一批处于产业高端、掌握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区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需求侧结构升级工程
1.引领消费升级。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提高信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扩大城镇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打造旅游、养老、休闲体育等新兴产业特色品牌,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和高消费群体升级需求。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品牌营销和推广。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品牌策划,积极开展营销推广。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提高品牌影响力。树立正确的品牌推广意识,进行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传播,打造独特的持续发展的品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再造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拓展品牌营销渠道。搭建各类平台,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以及大型商业活动。(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旅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广告拉动战略,提升广告策划和创意水平,完善广告产业品牌体系,做大做强广告产业品牌,通过广告推介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我区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服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深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归集、整合产品质量等信用信息并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将侵权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完善经营者对机动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渔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服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依法打击偷工减料、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傍名牌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电商平台管理。支持利用大数据,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建立一批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快速维权中心,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区林业局、区物价局、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明确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提升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优势消费品供给,增加旅游装备、文化体育等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拓展智能、健康等新兴消费品供给。制定消费品升级和提升工作方案,引导生产企业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引导消费者对中高端品牌消费品的认可和支持。建设一批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培育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消费品工业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充分利用“好品山东”平台,培育和推广一批消费品品牌。(区经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亭区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区品牌建设工作。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构建长效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品牌建设社会组织,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提升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品牌评价、发布、人员培训和品牌学术交流活动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品牌意识、品牌知识的培训,推进品牌建设。加快与品牌建设相关的产权制度、市场体系、市场准入和公用事业等方面改革,完善品牌建设配套制度,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当年取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省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取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融资。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品牌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和渔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服局、区食药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知识产权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品牌宣传。整合资源,加强对山亭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和系统推进,对全区品牌进行分类、整合,支持品牌整体推广。组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山亭品牌故事。鼓励影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支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品牌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创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考核力度。深入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在政府质量考核中比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品牌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山亭区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山亭区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志勇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齐 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姜玉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太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山亭广播影视台台长
赵曰铭 区发改局局长
秦敬国 区经信局局长
王洪斌 区财政局局长
周升民 区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戴金山 区农业局局长
李永平 区旅服局局长
王明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延成 区食药局局长
韩建斗 区林业局局长
侯一铭 区商务局局长
李存举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周荣薪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邢 跃 区经管局局长
杨国华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伟 西集镇镇长
王序景 桑村镇镇长
王 鹏 城头镇镇长
田 琨 冯卯镇镇长
赵传甲 店子镇镇长
郗涛勇 水泉镇镇长
刘 超 徐庄镇镇长
刘 伟 北庄镇镇长
吕 蒙 凫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明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